【摘要】 7.1亿网民,3.25亿看过直播,这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截止到2016年6月的调查数据。体现形式就是“网红”只需求直播自己的平常生活,便能够获得粉丝的打赏,“网红”无需锐意表演,观看者就能够获得“观看”的精神快感。
7.1亿网民,3.25亿看过直播,这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截止到2016年6月的调查数据。近半数网民都观看过网络直播,“网红”的一举一动都被摄像头外的千万双眼睛盯着,固然,他们的直播也会获得粉丝的“打赏”。有人调侃称:“这跟在动物园看山公时扔个香蕉没什么差别。”此前有调查显示,看直播的人大部分都是二三线城市的“宅男”,另外,农民工和“土豪”群体也是直播的忠诚粉丝。这些人把大批时间、精力消耗在观看直播上,为的是消解无聊、压制的情绪,且以此获得一种与“网红”面临面的快感。为何这样的娱乐、消费形式如此“走红”?在我看来,消除一些技术因素,这主要在于迎合了大众的团体窃视心理。在我们过去的认知中,只有明星(影视、娱乐明星)才会拥有大批粉丝,而粉丝能见到明星的门槛颇高,想跟偶像面临面“接触”就更是天方夜谭。然而,“网红”形式从交流形式、受众观感上,都比传统明星形式拥有了更好的体验感。在这个过程当中,“明星-粉丝”的形式中罕见的隐私公布化、“八卦”文化也进入了“网红-粉丝”形式中。体现形式就是“网红”只需求直播自己的平常生活,便能够获得粉丝的打赏,“网红”无需锐意表演,观看者就能够获得“观看”的精神快感。对比“网红”在T台、电视节目等公共空间里的表演,粉丝对他们在私家空间里的平常生活明显更有兴致。虽然“网红”未必真的会展露自己的生活隐私,但粉丝却在网络直播间的密闭空间里寻觅想象中的欣慰。大多“网红”只是直播自己吃饭、喝水、聊天、唱歌,“过火”的表演也许包含更衣服、热舞等,他们大多能牢牢贴住法律标准的界限来“满足”粉丝的需求,粉丝们也会赋予相应的“打赏”报答。“网红”直播中的窥私心理还在于通过团体获得了一种安全感。自己的隐私得不到保证固然会没有安全感,但假如能看到他人的隐私却会满足自己的控制欲,这也许是人的劣根性。在观众的狂野想象中,“网红”直播形式让这类控制欲众多。虽然网络直播形式两边的关系是“一对多”,但从观众角度看,却是与偶像“一对一”的关系,它极洪水高山满足粉丝的窥私心理,这恰是网络直播的“妙处”,即相符消费时期的情感需求。正如美国思惟家丹尼尔·贝尔所言,在今天,隐私能够像消费品一样进入大众文化的需求中,它不再具有过去的稳重和严肃,而成了消费者能够购置的产品。也所以,观众窥视“网红”直播平常生活时不会有品德的负罪感,反而会用更多的“打赏”鼓励对方做出更“刺激”的表演。在两边互动的过程当中,“网红”获得了众星捧月的快感和物质报答,消费者的感官与情感需求也获得了满足。在两边各取所需中,直播成为一种团体的狂欢。(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