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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新政:促进+规范

栏目:资讯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余梓阳    发布时间:2016-08-29 10:56   阅读量:9700   

虽然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宣布,跨境电商“4.8新政”部分监管政策延期一年实施,但业界普遍对一年后跨境电商的政策趋向存在疑虑,大部分企业减少了对跨境电商进口的布局。相关数据显示,各进口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跨境保税进口皆比新政实施前明显减少,进口金额平均下降30%左右。无论如何,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是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建立一个长效税收与监管机制,意味着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由早期的以促进为主转向以“促进+规范”为主。未来,跨境电商一系列的促进和监管措施还将陆续出台,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将从早期的野蛮生长逐渐走向平稳、健康发展。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作用

从新政的相关监管要素来看,政府层面对跨境零售进口的理解和市场层面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对于跨境电商进口的重要性和前景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当前,国际消费结构正发生巨大变化,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国际贸易新模式正在逐渐取代以生产为主导的传统贸易模式,跨境电商将成为国际贸易的新引擎。中国在这方面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完全可以引领全球跨境电商的发展,占领国际跨境电子商务的制高点。如果不能把握这一契机,中国的国际竞争新优势就很难真正建立。因此,做好跨境电商进口意义重大,有必要加强对其认识:

首先,跨境零售进口符合国际需求结构变化的特点,未来,国际贸易将更多趋向于小额化、个性化;其次,跨境零售进口满足了国内消费者对国外商品的需求,使消费者可以坐在家里“买全球”“卖全球”,提高了国民福利;第三,跨境零售进口的国外产品,其标准和技术都高于国内产品,可以带动国内同类产品产业的升级,当然,可能短期内会对某些国内产品的市场产生一定的替代效应,但从长远看,对国内产业的发展和结构调整是有积极影响的;第四,跨境零售进口也可以带动出口,一方面,通过进口渠道的打开和供应链的整合可以帮助出口通道的建立,另一方面,国内产品的升级有助于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因此,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积极意义,还需要用更具战略性的眼光来看待,对其政策应该以鼓励和促进为主,监管手段要柔性化。

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认识不足也是源自长期以来中国实施的出口导向战略,重出口而轻进口,虽然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口的政策措施,但对进口作用依然未能从根本上予以重视。其实,进口对一国贸易结构的作用具体可以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可以有效弥补本国资源产品的不足,每个国家都有其资源的短板与瓶颈,进口本国缺乏的资源产品,可以对该国经济发展起到战略性的支撑作用;其次,进口可以促进本国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其传统产业向高技术产业转移,从而改善该国的产业结构;再次,可以增强本国的经济活力,一国在进口的同时,也为本国的同类企业引入了竞争,外部的竞争能够很好地激活国内经济的活力,从而提高本国产业的出口竞争力。因此,发达国家常常利用进口来改善其贸易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美国就是大量进口能源资源等战略物资,以补充和支撑国内发展,并通过扩大进口大量输出美元货币,保持了全球金融霸主的地位。如果能通过促进跨境电商进口来带动国内整体进口贸易的发展,也是中国对外贸易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

未来政策方向

中国跨境电商近几年的蓬勃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策的宽松、行业的创新,以及阿里巴巴等大企业的技术和引领。有许多值得总结推广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传统贸易的转型升级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具体而言:一是供应链的渠道整合能力;二是运用大数据对市场进行精准的分析;三是注重以消费者为导向,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四是贸易方式的创新运用,包括营销网络的推广、海外仓的使用等;五是带动了物流等其他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总之,跨境电商的创新能力和灵活性以及符合市场需求变化的特点是优于传统一般贸易的,尤其是为传统外贸拓展了营销渠道和国际市场空间,应好好爱护这一新生事物,使这一贸易方式做大做强,成为中国外贸创新发展的引擎。

未来5~10年,信息技术及其应用仍将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将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从国际看,全球化生产和流通进程的加快要求电子商务不断创新。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生产要素的全球流动、国际经济合作的日益密切,电子商务将逐渐成为全球生产和流通的重要组织方式,成为国际竞争的制高点。我国电子商务应充分利用现有优势,加强新技术、新理念的应用,不断创新商业模式,提升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并引领国际电子商务规则制定,加强在全球信息经济中的话语权和控制权,深入参与到全球化生产和流通的变革中。

因此,中国还是应该大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在跨境电商的政策方面,应以“促进+规范”为主,政府既要加强法律体系、市场体系、诚信体系等支撑体系的建设,又要积极鼓励创新,留出足够的空间让市场做主。“4.8新政”对B2C的监管和通关既落后于行业发展需要,也不符合行业发展特点,会束缚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若改变现有监管措施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的现象,就要重新制定专门针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通关、商检措施,使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符合信息化的发展要求,并逐步建立起政府与行业、制度与规范、普适与专项相结合的多层次监管体系。

要让市场主体有足够的信心,充分认识跨境电商的作用和趋势,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未来的政策导向既要鼓励出口,也要鼓励进口;既要鼓励网络零售B2C的发展,又要鼓励B2B的发展。要大力提高支付、通关等各环节便利化水平,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化发展,实现“优进优出”。强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功能,推广复制创新经验。主动参与国际组织关于电子商务规则、条约、标准的研究和制定,鼓励各类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商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网络,鼓励国内企业与境外电子商务企业联合运营,在供应链、价值链和资源链上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链条。鼓励企业自建或合作共建特色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以特色化的产品、经营和服务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鼓励网络零售规范化发展,完善跨境零售进口税收模式,鼓励跨境零售出口,加强与主要跨境零售出口市场在数据流动、市场准入方面的交流和合作,支持通过现代化物流技术实现的跨境零售业务。构建优质、高效、创新、诚信的可持续发展电子商务生态圈。

(作者单位: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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