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少赚六十亿,为啥还值得(畅所欲言)
保障企业重大决策不失误是企业经营的重中之重。一旦树立了决策机制,就要彻完全底地依照制度做事
中石化原董事长傅成玉在担任中海油总经理时,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否决的一项决策让中海油一年少赚了60亿元,对此傅成玉却表示,少赚点钱也值得。寻求经济效益是企业的核心任务,为啥少赚了那么大一笔钱还说值得?前一段时间,笔者碰着傅成玉,详问其原委。
本来,中海油当时的决策机制是双否决制,即总经理赞成的投资项目,假如投委会2/3以上否决,这一项目即被否决。反过来也一样,假如投委会2/3以上承认的投资项目,总经理也能够一票否决。上头提到的那个项目就属于总经理赞成,但投委会没有通过而被否决。后来的事实证实,这一投资项目不到一年在资本市场就涨了3倍,也就是说,假如当时投委会没有否决总经理的看法,这笔投资在一年内便能够让中海油净赚60亿元。看到这一结果,一些投委会的人说:“当时真不该该投下否决票。”而傅成玉却说:“投出否决票并没有错,此次我是推断对了,但下次错了呢?关于公司重大决策,保持制度远比一个项目标赚钱与否重要得多。”
这一概念让笔者很是感叹。保障企业重大决策不失误是企业经营的重中之重,所以如何完善企业的决策机制,就成为企业制度设计的关键环节。而一旦树立了决策机制,彻完全底地依照制度做事,更是关键。
好比投委会,很多企业都有,但真正运转起来,常常会遭到某些因素搅扰。特殊是国有企业,一些项目也许是一把手工程。投委会假如唯独把手亦步亦趋,就很难再提出否决看法。这样一来,为防备风险而苦心设计的决策制度,在详细运转傍边便也许失灵。笔者晓得的一家企业就是如此,董事长想要上的项目,尽管也会在内部议论,但不管在哪一个层级议论,都可是是走方式,议论的都是该如何关,而不是要不要干。而当年的中海油,面临总经理要投的项目,投委会能毅然否决,即便后来事实证实总经理的看法是对的,依然能保持制度不走样,这就证实,其重大决策制度是刚性的。
其次,因为个人素养、能力、经历等因素,某些企业家也许具有大部分人所不具有的独到眼光。是持续保持、尊敬和畏敬制度,还是利用机遇修正制度以树立所谓的“威望”,非分特殊重要。从感性上,没人爱好自己的看法被颠覆。但从明智上分析,企业重大决策时能有不一样的声响,并且制度还能保障这些声响不只能发出来,还能起用处,这样的制度对企业才是安全的。缘由是谁都不是神仙,都出错误,所以,企业家在企业内部特殊是在重大决策环节能说一不贰,常常不是好的制度设计。这就似乎汽车没有了刹车系统,速度越快通常风险越大。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事理人人懂,但真正能遏制心坎说一不贰的激动,心甘宁愿地用制度来束缚自己的“权”却不简单。如能做到,背后的支持力气常常是一切从企业好处动身。只有真正从企业的久远好处动身,而不是从个人的一己私利动身,哪怕这一私利小到仅仅是个人的一点面子,才能够在尊敬制度和保护企业家个人威望之间,最后选择尊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