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2002年版的《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公布》,还是最新版的《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实行细则》,两个文件都将垃圾费中其中一项5元每个月每户或6元一桶的垃圾处置费界说为处置垃圾的收费。但细究文件精神,记者发现垃圾处置费早就不需求于垃圾处置。而广州市筹划多年的垃圾费随水脚征收,亦未能在最新版的政府文件中得以表现。
    “我们这里没有那么多物管小区,还是只能老方法上门收费。”广州市越秀区某街道环卫站工作人员表示,每逢收费时,环卫站会到小区内提早两天张贴收费宣告,普通宣告事后两天全部环卫站工作人员夜间上门收钱。因为两份政府文件均未对住户欠费有惩办方法,且有的住户亦借口不晓得这项收费,环卫站拿欠费住户没方法,“好的时候能收七到八成,差的时候五到六成。”
    因为欠费严重,在《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公布》实行6年后,广州市在2008年添加出台了初版《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实行细则》,里面便包含了后来为人诟病的“垃圾处置费不需求来处置垃圾”条目:“垃圾处置费上缴各区财务后按季度结算,各区财务局每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生活垃圾处置费全额返还用于添加街道保洁经费缺乏,专款专用。”
    “市财务支付填埋场燃烧厂的费用,收不齐的垃圾处置费变为添加街道环卫经费,基层环卫经费所以吃紧了。”该工作人员称,很多环卫工的薪酬福方便起源于垃圾处置费,收不齐的垃圾处置费直接致使了部分环卫工好处受损,影响环卫工作。
    依照此前广州市城管部门的规划,广州垃圾处置费收取将由传统收费形式变更为现在深圳、中山、佛山禅城等地实行的随水脚征收制度。制度的转变不只能够保障收费率提升,环卫经费也更有保障。但按最新版的《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实行细则》,垃圾处置费收取方法还是传统的挨家挨户敲门收或向物管直接收的老形式。“收费形式没有转变,还是要我们一边搞干净一边收钱。”该工作人员称,希望广州能转变这类收费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