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市统计局联合发布201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同时,与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关的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同步确定。
据了解,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和2015年相比,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了620元,增长比例为8.75%,但增速有所下降。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平均工资指标是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计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确定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的重要依据,关系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所统计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等,既包括个人税前工资,还包括了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就都统计在工资总额之中。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但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即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23118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最低不低于3082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4624元。
而对于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有三档可以选择。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41.2元、失业保险费92.47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924.8元、失业保险费55.49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16.4元、失业保险费36.98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84.92元、失业保险费6.16元。同时,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77.58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3.94元。
据此计算,三险最低月缴费为1030.96元,较上一年需多缴82.95元;三险最高月缴费2011.25元,较上一年需多缴161.82元。(记者 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