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方法从12月1日起正式实行。依据有关方法,个人应用的银行结算账户将构成以Ⅰ类户为主,Ⅱ、Ⅲ类户为辅的账户系统。自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可是,存量银行账户可正常应用,无需进行任何操作。
依据央行日前公布的261号和302号文件的精神,三类账户就像是人们三个不一样资金量的钱包。Ⅰ类户是“钱箱”,个人的工资收入等主要资金起源都寄存在该账户中,安全性请求较高,主要用于现金存取、大额转账、大额消费、购置投资理财产品、公用事业缴费等。Ⅱ类户是“钱夹”,个人平常刷卡消费、网络购物、网络缴费通过该账户解决,还能够购置开户银行的投资理财产品。Ⅲ类户是“零钱包”,主要用于金额较小、频次较高的交易,特别实用于如今银行采取创新技术展开的移动支付业务。
整体来讲,Ⅰ类户的特色是安全性请求高,资金量大,实用于大额支付;Ⅱ、Ⅲ类户的特色是便捷性突出,资金量相比较小,实用于小额支付,Ⅲ类户特别实用于移动支付等新兴的支付方法。如今,Ⅰ类户能够配发银行卡,另外,Ⅱ类户也能够配发银行卡,但Ⅲ类户不能够配发银行卡。
业内专家表示,社会大众能够依据需求,主动管理自己的账户,把资金量较大的账户设定为Ⅰ类户,把经常常应用于网络支付、移动支付的账户升级,或许新增开设Ⅱ、Ⅲ类户用于这些支付,这样既能有用保证账户资金安全,又能体验各类便捷、创新的支付方法,达到支付安全性和便捷性的一致。
记者了解到,个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存量银行账户不受影响,依然能够正常应用,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存量银行账户在平常应用中已经开通水电煤代缴、贷款和信誉卡偿还、银证转账和快捷支付等支付和理财功能的,也不会受就任何影响,今后也能够依据需求开通有关业务。
业内人士表示,央行出台的261号文件和302号文件主如果针对电信欺骗,是遵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请求,针对公安机关提供的电信欺骗案例梳理出的支付结算问题而制定,整体上看,主如果针对个人银行账户而不是支付账户,也不是对支付机构和支付账户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