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土地使用权,却被当地村委会擅自占用建造农贸市场;想要回土地,又被迫支付200多万农贸市场“租赁费”;接手经营没几年,农贸市场又被认定为违建,面临关停……半月谈记者了解到,十几年来,一家民营企业在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连环吃亏受气,多年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却未获解决。(12月11日半月谈)
这家名叫天津市宏正置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早在2004年就获得了当地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但这块地却被实际使用人王振华在2007年私下“租”给了当地村委会,想要拿回自己的地,村委会又要求宏正公司支付巨额“租赁费”,否则就威胁将这块地封起来,变成孤岛,宏正公司又不得不被迫支付了200多万农贸市场“租赁费”,谁知道接手经营没几年,农贸市场又被认定为违建,面临关停,现在已经被新立街道断了电。宏正公司的遭遇让人同情,他们为了这块自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处处被动,三次吃亏又受气,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的重要软实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高综合竞争力。这样的优化营商环境的观念早已成为全社会共识。但从这起事件中可以看出,一些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并没能得到有效保护,一些地方的营商环境仍然有待优化与提升。
比如天津这起事件中,村委会“鸠占鹊巢”,却对宏正公司百般“压榨”,一些基层“微小权力”将企业当成“肥肉”与“摇钱树”,利用自身掌握而没能得到有效监督与约束的权力,对企业运营设障、刁难,以求获得好处,这给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阻碍,严重影响了一地的营商环境。
类似问题并不鲜见,比如有地方在招商引资时,承诺各种利好政策,等到企业进来了,就成了“案板上的肉”,就对企业“关门打狗”;而一些行政机关乱作为、不作为,都会严重损害民企合法权益,影响一地的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暴露的正是一地营商环境存在的严重短板。
对此,保护民营企业“奶酪”,要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关键在于法治,这就需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政府部门、基层自治组织等,还需要加强监管与监督,要避免基层“微小权力”滥用,遏制权力任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避免权力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