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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实施十周年,我国食品安全法制体系日趋健全

栏目:财经    来源:中国网    作者:兰心雪    发布时间:2019-11-26 09:39   阅读量:14709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5日讯 (记者 吉蕾蕾)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市场监管法治研究基地联合主办,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协办的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大会(2019)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今年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十周年,会议以“食品安全法实施十周年暨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法治保障”为主题,系统回顾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和实施的十年历程,并就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良好实践、法治保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深化食品安全法治治理,是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而食品经营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比如优化经营许可、推行小餐饮登记备案等,则为深化食品安全法提出的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等基本原则,提供了更多的实践样本,是推进食品安全科学治理、精准治理的良好实践。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韩大元表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日臻完善,为实现保障公众健康的目标提供了法治基础。食品安全法实施十周年的研讨,既是对过去经验的总结,也是面向未来的发展期望。

会议形成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大会(2019)共识》,与会代表高度评价并系统回顾了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并围绕食品安全法实施、食品安全领域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分享了国内外学者和实务部门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建议。

会上,专家纷纷表示,十九届四中全会所作的重大部署,为食品安全治理指明了方向。率先在食品安全治理领域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是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措施。强化法治理念,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持续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深化法治治理,是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制体系日趋健全,要进一步发挥法治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以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的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具体适用的解释、规范和指导,以更有利于统一行政执法,指导企业合规建设。

专家表示,推进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是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社会共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实现食品安全精准治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地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是放管服良好实践的典型样本。应深化共享共治共建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多管齐下、内外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起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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