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昨天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规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保险资管产品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办法规定,保险资管产品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在投资范围方面,办法规定保险资管产品可以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发行的证券化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数据显示,2003年至今,保险业已经成立了27家综合性保险资管公司,14家专业性保险资管公司,11家境外投资子公司,16家保险系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和8家养老金管理公司。截至2019年9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7.78万亿元。保险资管现在已经不单是作为母公司保险资金的管理者,受托管理的非保险资金已达1.5万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