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公布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从2017年6月1日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同时,《规定》还增加了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
(据央视5月3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