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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0月8日起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按"不变不换"原则 上海1115火灾

栏目:财经    来源:互联网    作者:柳暮雪    发布时间:2016-09-28 17:45   阅读量:15056   

据上海公布9月28日消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赞成,自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市整体实行不动产一致登记制度。上海市规划和领土资源管理局下设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为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各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受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拜托,详细解决辖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事务工作。

10月8日,上海市整体实行不动产一致登记后,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换,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实停止发放,颁布《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实》。依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行不动产一致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实持续有用,权利不更改,证书不更改。为便利企业大众做事,依照“便民利民,充足利用已有资源”的原则,各区现有的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6月12日,奉贤区在上海市率先实行了不动产一致登记制度,截止9月27日,奉贤区共颁布7380本不动产权证书和11166本不动产登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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