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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回复问询函骄龙资管产品与其他股东非一致行动人

栏目:财经    来源:互联网    作者:许一诺    发布时间:2016-08-20 10:54   阅读量:12169   

广汽集团 8月18日晚宣告答复上交所问询函称,骄龙资管表示,媒体报道触及的骄龙资管产品不是其发行,系由不一样 基金公司分别发行,每个资管产品各自独自运转,业务隔离,骄龙资管系上述基金公司聘任的投资参谋。骄龙资管产品与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许一致行动听关系。自然人魏兆琪和王云与骄龙资管之间过去、目前不存在任何干系。自然人张本与骄龙资管自2015年11月2往后没有任何干系。此前,张本持有骄龙资管10%股份。2015年3月20日之前,张本系骄龙资管法定代表人;2015年11月2日,张本将所持有的公司10%股份转让给王宇涵。

广汽集团 表示,经上市公司自查并向全部董事、监事和高等管理人员核实确认,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等管理人员与骄龙资管及其一致行动听不存在投资、询问、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好处关系;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函确认,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等管理人员与骄龙资管及其一致行动听不存在投资、询问、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好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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