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2016一期)公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盈利情况趋好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趋向研究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组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调查报告》显示,在城镇化和工业化陆续加速的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了更为丰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通过规模化、一体化经营取得了较高的利润,同时其对“三农”的带动用处也开始呈现。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调核对象为全国大陆的一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农民专业协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第一期调查样本涵盖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含321个农民专业协作社样本,839个家庭农场样本,114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样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由五大指标组成,分别为发展潜力、经济绩效、社会绩效、生态绩效、发展前景,调查内容基于此五类指标进行,整体客观地体现了如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形。
受教育水平更高
相较传统农业生产经营依附妇女、老人、儿童等留守群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了更为丰富的人力资源,调查报告体现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受教育水平更高。
三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负责人受教育水平存在显著差别。其中,家庭农场负责人受教育水平最低,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为7.29%,比农民专业协作社负责人中拥有一致学历者占比低6个百分点,比龙头企业低31个百分点。但整体而言,三类主体负责人受教育水平显著高于普通农家。依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乡村人口中18岁以上人口中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2.43%。
更加年轻化,男性占比更高
城镇化和工业化背景下,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象十明显著,女性占从事农业劳动力比例也有逐年上升趋向。截至2015年,我国农业从业人员中60岁以上者所占比重达到18%之多;而截至2006年,女性占从事农业劳动力比重提升到了61.3%,农村劳动力被称为“993861”部队,许多地区农业面对着后继乏人的严格形势。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必定水平上能够延缓这类趋向。本次调查显示,年纪构造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中60岁以上者占比仅为7%,龙头企业负责人最为年轻,60岁及以上占比为5%,农民专业协作社为7%,家庭农场负责人为8%。从性别构造来看,龙头企业负责人、家庭农场、专业协作社中男性占比分别为81%、83%和87%。
除过人力资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商业、政治、金融等社会资源,能够在必定水平上化解农业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难及市场联络弱等问题。调查显示,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能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很大帮助的商业同伴(或私家同伴)人数平均为7人,能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很大帮助的政府(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平均为2人。其中,最为突出的是龙头企业,数据显示,对企业帮助很大的商业同伴(或私家同伴)平均人数高达44.44人,政府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平均人数为11.30人。
经营规模显著上升
在宏观经济连续“换挡”的背景下,最近几年来我国农业生产、农业投资出现不一样水平放缓,但可贵的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显示出微弱的增长势头,且投资意愿较强,重要体现之一是经营规模较大,而且出现出显著上升趋向。调查显示,201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资产价值平均为746.17万元,比2014年增加了7.74%,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经营规模最大,2015年总资产平均达6393.54万元。
盈利情况趋好态势显著
较大的经营规模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了较强的盈利能力,最近几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盈利情况趋好态势显著。本轮调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5年平均利润达到68.76万元,比2014年增加了26%。另外,在一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处于损失状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占比很小,2014年,有1.79%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处于损失状态,这一占比2015年进一步降低到1.41%,同比降低21%。
横素来看,三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盈利能力最强的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5年平均获利502.82万元。其次是农民专业协作社,平均获利51.42万元;盈利能力最弱的是家庭农场,平均获利21.38万元。其中,龙头企业和专业协作社盈利还有显著上升趋向。数据显示,龙头企业2015年平均利润比2014年增加了48%;专业协作社2015年平均利润同比增加了52%。
农村新业态陆续出现
更加重视农产品质量,是农业供应侧构造性改革的重要推进力气,本次调查显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村新业态出现起到了重要助推用处。如在调查的家庭农场中,进行农村一二三产业综合经营的有152家,占领用样本的18.34%,约1/2进行了标准化生产。在所调查的农民专业协作社中,54.66%的协作社实施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另外半数的协作社发展了农业新业态,发展生态农业占26%,籽种农业占14%,休闲观光农业占12%,循环农业占12%,尚有2%协作社发展了会展农业。
辐射带动惠及“三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报告从农民、农业和农村三个方面考核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用处。调查结果表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的农家已经有相当规模,且带动方式多样。
2015年所调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的农家数目平均为248户,主要体目前生产资料购置、农产品销售、资金、技术等方面的赞同。在所调查的龙头企业中,龙头企业帮助农家统购生产资料的金额平均为298万元左右,为农家提供信贷担保的户数平均为20户左右,为本县域农民展开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培训的次数平均为5次。45%专业协作社为社员提供过融资服务,28%为社员提供过金融中介服务,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在所调查的专业协作社中,向非社员提供过农业生产资料购置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农产品加工服务、农产品运输及蕴藏服务、良种引进和推行服务、农业技术培训的农民专业协作社比重顺次为25%、37%、13%、17%、26%、37%,这说明协作社对农家的带动用处不只体目前对社员的带动,还体目前对非社员的带动。在所调查的家庭农场中约1/5的家庭农场向农家提供过假贷帮助,平均提供假贷款9.76人次,平均提供假贷款金额38.86万元;约1/4的家庭农场向农家提供过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平均提供农业科技知识培训54.90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新农村建设的奉献则主要体目前增加农村公共物品供赐与及增进农村公同事业发展两方面。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家庭农场中向农村提供公共物品的比例为26.83%,平均投入额约为6.78万元。关于农民专业协作社,截至被调查时,有44%的农民专业协作社为社区提供过公共服务,23%的农民专业协作社提供过贫苦救助(包含扶贫、助学支援等),21%的农民专业协作社提供过基础设施建设(包含兴建水利、路径建设等),10%的农民专业协作社提供过文化建设(文化产品的生产及文化活动的组织等)。而在过去一年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赞同农村生活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额平均为35.6万元,在赞同农村社会事业(农村扶贫、农场教育、卫生和文化等)方面投入额平均为16.96万元。
环保意识有待增强
2013年到2015年之间,企业在环境保护与浑浊管理方面投入有所动摇,整体呈上升态势,这体现出企业愈来愈注再生态环保,但许多环保意识仍有待培育。
好比,节水浇灌技术在栽种业家庭农场、栽种业协作社的普及率较低。调查显示,栽种业家庭农场中进行节水浇灌的比例仅为38.16%。栽种业协作社略高,占39.82%。在废弃物利用与处置方面,进行废料再利用比例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协作社比例均不高,46.05%的家庭农场和37.5%的栽种业协作社有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56.25%的协作社没有对农业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还有6.25%的协作社没有据说过回收利用这一说法。大部分居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协作社对废弃物的处置方法较为环保,然而仍有部分居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协作社采用对环境无害的废弃物处置方法。直接排放畜禽粪便的养殖业家庭农场占领用样本的21.43%,直接排放畜禽粪便的畜牧业协作社占领用样本的18.06%。(原文起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