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河北省财务厅了解到,作为全国唯独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河北省于7月1日起实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水资源税开征后,河北省水资源费标准降为零。7月份,河北省征收水资源税10794万元。
河北省是全国水资源最穷困的省份之一,亩均水资源量和人均水资源量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左右,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均占全国1/3,是超采最为严重的地区。长久地下水超采形成地下水位降低、地面沉降和地裂等问题,严重威逼生态环境和可连续发展。
水资源税的缴税人为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是原应缴纳水资源费的缴费人范围。水资源税实行的是从量计征,税额标准辨别行业和地区实行差同化税率。除特种行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外,直接取用地表水的单位和个人基本由水资源费平移为水资源税。
河北省财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水资源税开征后,河北省水资源费标准降为零,关于上述缴税人来讲只是将本来的缴纳水资源费改成缴纳水资源税,整体上不增加生产、生活合理用水的累赘。同时,河北省对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辨别非超采区、普通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及公共供水笼罩范围表里,制定了不一样的税额标准。
依据河北省地下水超采严重、南水北调水资源利用不充足等实际情形,河北省规定,地表水税额标准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税额标准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充足施展税收杠杆调理用处,严厉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克制不合理需求。对特别行业、超筹划用水、公共供水管网笼罩范围内取用地下水和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按必定倍数征收水资源税,以促使企业合理用水,促使企业拓宽工业用水途径。
另外,关于再生水、回收用水等起源环保的水,对农业生产限额内取用水等三种情形赋予免征水资源税的优惠政策。关于农村团体经济组织及成员从本团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水的,家庭生活和零碎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等六种情形不征收水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