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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一”确保目标考核科学公平公正

栏目:资讯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笑笑    发布时间:2017-04-11 13:37   阅读量:18395   

本报讯(记者王建芳通讯员马 维)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我市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的运行机制,科学设置指标,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考核标准,明确“三个一”,打好目标考核“组合拳”。

明确“一个程序”,拉高标杆,稳中求进定指标。在制定指标任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四级联审”的程序(即被考核单位提出后,由市委市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初审核实、市考核办审核把关、分管市级领导审查、市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对全市年度工作任务,经层层审查筛选、上下反复协调、多次修改完善,全力确保指标设定既符合市人代会底线目标任务要求,又体现“跳起来摘桃子”的进取精神。对报送指标任务没有新突破,缺乏创新工作和亮点工作的部门(单位),责成其重新制定指标。年度考核指标最终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后,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联合发文执行。明确“一个系统”,实时跟踪,动态监管抓落实。依托互联网平台,探索建立了目标责任清单式动态管理考核系统。通过清单式交办、动态式监管、网络化考核三个核心,对重点工作实行“日办理、周通报、月排名、季小结、半年总结、年终考评、动态预警、日常监督”,着重解决工作滞后、职责不清、信息不畅、工作流程不规范、督查问责不及时五大问题。系统排除了人为干扰因素,实现了过程监控、预警提示、督查督办、统计分析、信息查询和辅助决策,促使各项工作实现了由“静态考评向动态管控”“被动问效向主动作为”“结果考核向过程管理”的转变。

明确“一个办法”,强化责任,公平公正严奖惩。制定出台《格尔木市目标责任清单式动态考核办法》,从指导思想、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次评定和结果运用五个方面,对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进行细化。对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酌情授予“年度优秀公务员”或“年度工作优秀领导者”荣誉称号;对年度考核列本组第一名或连续两年为优秀的部门、单位,从班子成员或中层干部中推荐1-2名优秀干部,作为市委、市政府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对考核居末位或一般等次(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重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的部门、单位,根据情况,分别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市委督查五人小组列入重点督查内容,跟踪问效。对整改推进效果不明显的,酌情进行通报、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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