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之窗 - 财经信息聚合平台
中国财经之窗

广东: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每天可带薪休1小时

栏目:资讯    来源:互联网    作者:夏冰    发布时间:2016-12-28 14:54   阅读量:13079   

新华社广州12月28日电(记者 胡林果)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得知,自2017年2月1日起,广东省内女职工有身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歇息,工间歇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广东省实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方法》于2016年11月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85次常务会议通过。该方法实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队、个别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方法进一步明了了女职工的权益。尽管没有明确提出“痛经假”,但方法提出,从事持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请求,用人单位应该为其安排恰当的工间歇息。用人单位每个月能够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许劳动保护卫生费。

在产假方面,方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用98天产假。其中产前能够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用人单位应该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女职工的需求,配备女职工卫生室、孕妇歇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方法还提出,女性遭受性骚扰单位须及时处置。用人单位应该增强劳动场合的防备办法,预防和禁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女职工在劳动场合遭到性骚扰,向用人单位体现或许投诉的,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处置,并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

热搜:广东,怀孕,广东,怀孕   
免责声明:该文章系本站转载,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广东: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每天可带薪休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