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毛晓雅
当前农业正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新品种、新技术层出不穷,如何满足农民对农业科技日益增长的需求,农技推广服务需跟上。
全国政协双周座谈会日前以“健全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为主题展开讨论,政协委员们认为:要促进公益性推广机构和经营性服务机构相融合,完善“一主多元”的新格局,健全现代农技推广体系。
健全公益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陈锡文委员认为,国家农业部门所属的农技推广机构,必须突出其公共性和公益性职能。要落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对当地大宗农产品的农技推广服务,还要对市场化的经营主体进行引导、服务和必要监管。
经营性的农技推广主体,出于自身利益对市场变化有天然的敏感性,目前,农业龙头企业、农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等,可为农民提供着多样化的技术服务。
苑鹏委员认为,农民合作社在开展农技推广中有独特优势,其所有者、推广者与使用者同一,解决了推广与需求脱节或错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合作社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试验,提供关键环节专业化技术服务,有效提升了农民技术水平。
戴公兴委员说,把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纳入推广体系好处很多。首先他们是农业科技的应用者,最了解自己需要什么样的技术,最知道什么样的技术实用有效。同时,作为推广者可以缩短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路径,提高推广应用效率。
探索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
部分政协委员建议,要探索基层农技人员参与经营性服务机制,探索鼓励农技人员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承包等方式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有偿服务。
对农技推广中的政企合作,伍跃时委员建议,可以大胆试点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政企合作与混合所有,可以采用政府投资委托企业建设和管理、政府扶持企业自建、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对投资较大、社会效益显著、农业科技企业投建的信息化平台,政府、企业、社会可分类实现共享和有偿服务,无需重复建设。
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存在的“两张皮”脱节现象,是推广机制不顺的又一大问题。薛亮委员建议,应加大应用研究比重,争取多出能够为生产实践服务,拿来就能用的成果。
提高农技人员工资待遇
调研发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存在着工作活力不足、服务效能不高的问题,迫切需要完善激励政策,把广大农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释放出来。
朱保成委员说,基层农技人员工资收入较基层教育、医疗等行业还相差10%以上。建议提高农技人员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标准,安排一定的下乡补助,使其安心在基层工作。对基层农技人员开展业务考评,并作为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破除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端。
李晓东委员建议,要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创业扶持政策,支持他们领办、创办、帮办合作社,鼓励他们以市场化技术入股和约定分成等形式参与农业创新、科技推广的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