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即将“满月”,但地方细则的制定却步伐缓慢。最近,有地方陆续公布网约车管理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在准入门槛、运营方式上作出严格限制,引发众多争议。公众担忧,网约车管理会驶上出租车管理的老路。
地方网约车细则制定和出租车改革,是观察地方改革执行力、简政放权成效和百姓获得感的风向标。如何避免地方网约车管理“新瓶装旧酒”,是摆在各级地方政府面前的新考题。比如,兰州市城运处负责人表示,网约车无论是车型、质量、配置都要明显优于普通出租车,价格也要高于出租车,留给网约车的数量仅为3000辆左右。济南同样规定,网约车车辆档次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为市民提供高品质差异化出行服务。这些规定无疑都置网约车于比较狭小的生存空间里。
近年来,业界所推崇的运营模式,在于产业必须用互联网思维去思考问题。所有资源的配置,都要遵循自由、开放、无门槛、共享等规律去运作。一旦地方政府部门对网约车采取严格数量管控和运价管制,那么网约车就与传统出租车无异,只不过是通过移动互联网预约的出租车而已。这样就把“互联网+”狭隘化,纯粹把互联网当做类似电话手机的通信工具,变成了“机动车+互联网”。
某些政府部门如此对互联网的狭隘理解,往往也是来源于对过往传统出租车管理模式的眷恋。面对千变万化、看不清未来的互联网经济,不少地方政府的监管更倾向于保守而不是放权。一旦使用保守方式,就意味着对经营主体进行封闭式管理。其实,对驾驶员和客户来说,只要了解对方的信息就行了。至于对全体从业者记录,也有强大的技术平台一路记录跟进。但是如果在这方面换做政府部门存档、备案式的监管,不但人力和速度跟不上,而且就算勉强做到了全记录,也只能是静态管理。
就公众而言,所担忧的是,国家法规既然已经明确了方向,为何却总有些地方会走偏。有些措施,名义上看是执行中央的精神,但在实际上却是对互联网租车产业的压制。例如,有地方要求网约车进行统一标识、提供出租车发票、与出租车一样6年退出等,这在暂行办法中均找不到相关依据。这种做法不但加大了租车企业及个人的成本,也让私人经营的热情大大降低,乃至让一个新生产业从此一蹶不振。
对消费者而言,需要的是约租车产业的继续开放、经济、便利和去垄断化。在互联网平台、驾驶技术和驾驶设备已经比较完善的今天,公众担心互联网车企做不好的,或许只有安全性这一条了。从国内外的经验教训也能看出,无论是黑客、有意违法者还是潜在的犯罪分子,都有机会对当前的网络租车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政府最应该强化的,恰恰是包括公安和交通运输在内的部门,对互联网车企的有机介入。让租车平台始终处于和公共安全部门联动、共享的状态。就此而言,公共安全部门的责任会更大,投入会更多。但为广大公众保驾护航,不恰恰就是政府的本分吗?至于百花齐放的市场经济加网络经济,就不要再试图去进行有形束缚,这已经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常识了。(耀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