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没办法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没办法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黄标车”车主看过来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强高浑浊排放机动车管理的告诉》印发,要求2016年淘汰2.5万辆、2017年末所有完成剩余的高浑浊排放机动车淘汰任务,以提高全省空气质量。依据管理方法,自今年11月1日起,我省将对高浑浊排放机动车实行全省全区域全时段制止通行。另外,提早淘汰补助嘉奖机制也已出台,省内高浑浊排放机动车提早淘汰最高可获25000元补助嘉奖。
因为“黄标车”大大部分是2000年前生产的,尾气排放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截至2010年末,我省原有高浑浊排放机动车113132辆, 2011年到2015年合计淘汰75559辆,现剩余37573辆,今年筹划淘汰2.5万辆,
据了解,我省新出台的增强高浑浊排放机动车管理政策有10条办法,可谓史上最严,简称“机动车十条”。详细有加速落实高浑浊排放机动车淘汰筹划、对高浑浊排放机动车实行全省全区域全时段制止通行、严厉机动车登记注册、实行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清理淘汰“失联”高浑浊排放机动车、淘汰财务赡养的高浑浊排放机动车、淘汰高浑浊排放营运机动车、实行高浑浊排放机动车提早淘汰补助嘉奖机制、简化高浑浊排放机动车提早淘汰解决程序、落实淘汰办法严厉义务穷究等十条办法。
省财务厅经济建设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鼓励“黄标车”尽早淘汰,自2015年起,我省多部门就已经制定了有关实行细则,而此次补助嘉奖机制在原有“黄标车”提早淘汰财务补助标准的基础上额外进行了嘉奖,不一样类型的车每辆嘉奖标准从2500到9000元不等。据介绍,嘉奖时间从2015年实行补助之日起到2017年6月30日止,省内“黄标车”车主可在此期间依据要求对车辆进行提早淘汰,并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补助和嘉奖请求。如今,财务部门设置的专项资金正在进一步核算中,今年内提早淘汰的“黄标车”,最低可取得补助及嘉奖资金6500元,最高可取得25000元。车主能够去各市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请求补助和嘉奖。
海南省高浑浊排放机动车提早淘汰财务补助及嘉奖标准
请求补助和嘉奖的车辆要求
1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2不属于财务赡养单位的车辆
3不属于当年度及之前达到强迫报废或在检验有用期届满后持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及格标记的车辆
4不属于因自然缘由或交通事故等致使直接报废的车辆
5不曾享用国家老旧车报废更新政策补助的车辆
6车辆应该交售给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实》和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撤销证实》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请求补助和嘉奖的流程
1提出请求。请求提早淘汰高浑浊排放机动车补助和嘉奖的车主或拜托人,到汽车登记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领取并填报《海南省提早淘汰黄标车认定申报表》
2认定和告诉。汽车登记所在地的环保、财务、公安、商务部门对车辆车型和补助标准进行认定。经认定相符领取补助要求的,告诉机动车所有人依法解决机动车回收拆解和车辆撤销手续
3获得证实。机动车所有人按车辆归属地,将高浑浊排放机动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由该企业按规定解决有关手续,并到公安车管部门验证车辆解决撤销登记后,将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实》和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撤销证实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
4请求补助。机动车所有人或拜托人,到汽车登记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领取《海南省提早淘汰黄标车补助资金申报表》和《海南省提早淘汰高浑浊排放机动车嘉奖资金申报表》,提交申领补助资金所需材料,经初审通事后流转环保、财务部门审批
5支付补助。商务、环保和财务部门完成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或环保部门通过转账方法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车主账户
申领补助和嘉奖资金需求提交的材料
1 《海南省提早淘汰黄标车补助资金申报表》和《海南省提早淘汰高浑浊排放机动车嘉奖资金申报表》
2 《报废汽车回收证实》及《机动车撤销证实》原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4有用身份证实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须与原件查对);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与原件查对)
5银行存折。车主是单位的,需提供与车辆注册单位同名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车主为个人的,应提供与车辆同名的个人银行储蓄存折(复印件)
6拜托书。凡拜托解决的,还需提交车主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拜托书,和被拜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与原件查对)
(起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