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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利器还是枷锁?房地产渠道之争

栏目:财经    来源:中国网    作者:叶子琪    发布时间:2019-11-30 11:05   阅读量:16174   

楼市变冷,渠道成为房企提振业绩“良药”,但高额渠道费又是侵蚀利润空间的“毒药”。

最近,新房销售市场的渠道问题成为焦点。有自媒体质疑贝壳找房通过垄断市场抬高佣金率的做法,贝壳找房董事长左晖随即发文反驳,抛出渠道“夜壶说”的观点,两方的舌战也将渠道推向了风口浪尖。

在房地产市场下行,销售冷清的时候,渠道往往成为开发商提振销售业绩的“良药”,开发商引入渠道拓客,渠道依靠开发商给予的回扣盈利,本来是相辅相成的合作方,但随着开发商对渠道的依赖,渠道也渐有寡头垄断的趋势,高额的渠道费成为开发商抹不去的伤痛,渠道这味良药也变成了上瘾而戒不掉的“毒药”。

创意制图/王远征

渠道从“良药”到“毒药”?

一般来讲,房地产商品投放市场进行交换需要通路,营销学称为营销渠道。比较熟知的理论是来自于市场营销著名的“4P理论”,即市场营销组合是由产品、价格、渠道、推广组成,渠道是营销的一部分。

我国新房市场主要有两种营销渠道,一为自产自销,营销主体是开发商;二是委托代理,营销主体是从事楼盘销售的营销代理机构。后者也被称为渠道营销,给予委托代理机构的佣金,即是渠道费。

自产自销的直销模式优点是开发商自控自营,掌握一手客源消息,进而掌控利润空间和价格幅度,但是劣势是直销需要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而引入渠道销售的优点是精准营销,而弊端就是依赖渠道获取客源,并且渠道费侵蚀利润空间。

事实上,从自销到渠道,开发商在不同阶段经历了不同的探索。在21世纪初,报纸、广播以及火爆一时的房展会就成了开发商卖房重要的渠道;2011年,房地产市场下行,在房地产调整政策的重压之下,传统的广告已经无法带来成交,电商模式出现并且流行全国,电商利用线上渠道获取客源,先从购房人手里收取意向金,再从开发商手里要折扣,以促销优惠的名义,撮合购房人与开发商达成交易。

电商模式持续了约五年之久后,2014年-2015年,在新的房地产调控周期中,房地产再次面临着销售困局,此时,北京万科与链家率先达成协议,欲借助链家二手房市场背后的大数据平台来挖掘客户,也正是这次合作,使得新房销售的获客来源大大转向二手房,形成了一二手房联动销售的模式。

由于开发商越来越依靠链家、中原等为首的二手房中介来提振销售,中介门店的渠道费也越来越高,部分城市的渠道佣金远不止4%,多则5%-8%,甚至有个案高达15%,成为开发商不能承受之重。

渠道是利器还是枷锁?

当渠道在营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的时候,随着渠道费的攀升,渠道垄断的质疑声越来越多。

对于渠道目前是否已经绑架开发商,地产资深营销人甘玫认为:“现在渠道过分妖魔化了。正常的状况是项目90%为自销,代理加渠道只占10%。”

同时,业内人士也认为,渠道仅是有被垄断的趋势,开发商未来可能会越来越难受。

另一方面,在渠道竞争中,也存在部分寡头企业成为渠道总包或者平台公司,有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出现了资源比较集中的局面。尤其是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链家在二手房市场占有率高,随着线上平台贝壳找房的诞生,链家也整合了线上和线下,形成多品牌集聚的局面。

对此,业内有声音称,对开发商而言,进入贝壳找房平台,等于放弃其他平台,失去原有品牌,完全屈服于链家体系的管理、整合,从收费标准到行事作风都“链家化”。

对于媒体的质疑,链家、贝壳找房创始人、董事长左晖反击表示:“今年新房成交总额大概15万亿以上,大约有20%通过渠道营销达成。开发商一直有房地产‘夜壶论’,其实渠道也是开发商的‘夜壶’,市场不好拿出来用用,市场好了就放回去。”其认为,新房市场渠道佣金率在2%-3%,未来“不会太高也不会太低”。

房地产和互联网研究院院长相国良认为:“现在类似贝壳找房是主流渠道,在一些贝壳找房二手房经纪业务占60%以上份额的城市,确实存在单一渠道占比过大,拥有较大控制力的现象,但整体而言,渠道垄断不太现实,毕竟还有其他代理机构。”

未来,对于渠道如何发展和管理,业内人士建言,从短期看,天津控制佣金比例是监管机构进一步规范渠道的积极尝试,但是还需要从市场主体进行规范化操作,一方面,开发商需加强自销团队,破除对渠道的完全依赖,同时,实施体系化、制度化的渠道管理,提供开放、公平的渠道竞争规则。对渠道公司而言,渠道带客也需要回归专业化,进入良性竞争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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