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抢劫滴滴司机获刑
本报讯 记者王莹 通讯员陈俊云 廖翔 近日,经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仓山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对4名抢劫滴滴车司机的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李某某、朱某某分别判处10年至11年两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均处以一万元以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