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货柜车司机出了车祸才发现没社保 向越秀区仲裁院申请仲裁
不给司机买社保 出了工伤单位赔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周小莉)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越秀区人社局获悉,货柜车司机工作时发生车祸导致九级伤残,申请工伤赔偿时才发现用人单位一直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遭遇身心双重打击。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倾力调解,终于使货柜车司机获得应有赔偿。
小吴是一名货柜车司机,于2015年8月入职广州某物流公司。一次出车时,他不幸遭遇车祸。
出院后,小吴的身体状况大不如前,无法继续驾驶货柜车,经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当他拿着鉴定结果回物流公司申请补偿时,才得知用人单位一直没有为他办理社会保险,而物流公司也不愿意为他赔偿因没有办理社会保险以及因工伤造成的任何损失。
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无果后,小吴只好来到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7万多元。
据当地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越秀区仲裁院重新梳理了案件的利害关系与争议焦点,认为双方调解是办理此案的最好办法。一年多后,小吴终于收到了调解文书和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各项费用共10.8万元。
据介绍,在处理仲裁案件时,仲裁员常常发现,一些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或是为了节省成本,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越秀区仲裁院提醒,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仅是置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于不顾,更是与国家法律相违背。一旦追究起来,最后需要承担责任的还是用人单位。所以用人单位切莫为了“占点小便宜却吃了大亏”,该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一定要缴足,既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也维护了企业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