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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总额不超3亿元资金池业务

栏目:财经    来源:中国网    作者:燕梦蝶    发布时间:2018-07-24 06:14   阅读量:5609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温利)日前,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德美化工及旗下13家控股子公司将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总额不超过 3亿元。

据介绍,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企业或企业集团提供的集资产管理、资产池质押融资、配套授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企业或企业集团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资产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根据公告,本次德美化工及旗下13家控股子公司将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总额不超 3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中,包括不超过 1.5亿元的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以及不超过 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13家控股子公司包括绍兴柯桥德美化工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无锡市德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等。

根据公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德美化工及公司十三家控股子公司将为资产池业务提供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13家控股子公司分别向浙商银行出具同意提供资产质押担保的有决策权机构决议。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在本次综合授信业务和资产池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

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方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互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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