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网贷监管细则修订近期又传新意向。日前有消息称,监管层在此前一次座谈会上透露,银监会马上公布的《网络假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方法》(以下简称《方法》)中设置了乞贷上限:同一自然人在一家网贷平台乞贷额度不得超出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超出100万元。可是,在分析人士看来,习惯做大额融资项目标平台很难转型去做小微业务,很难从根本上处理如今网贷行业信贷资产集中度问题。
一名知情人士也向北京商报记者证明了上述消息。这也是自去年12月底公布网贷监管细则征询看法稿以来,初次公布细则里的详细内容。依据网上传播的《方法》第十七条明确,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假贷信息中介平台的乞贷余额上限不超出20万元,在不一样网络假贷信息中介机构乞贷总额不超出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假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乞贷余额上限不超出100万元,在不一样网络假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乞贷余额上限不超出500万元。
《方法》称,网络假贷金额应该以小额为主,网络假贷信息中介应该依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乞贷人在同一网络信息中介及不一样网络假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余额上限,防备信息集中风险。
纵观如今网贷行业,不乏一些专做大额的平台,项目额度高达千万元。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等研究员薛洪言表示,设置乞贷上限规定,监管层的考量应该是引导行业回归到小微融资和普惠金融的路径上来,以破解如今行业“傍大户”、资产集中度太高的困难,也能够在必定水平上减缓乞贷人的过度假贷风险。
可是,在薛洪言看来,在实践中,不只小微企业和个人存在融资难,基建、产能多余等领域也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这一小一大两类群体均是P2P平台的主流乞贷对象,分别代表了P2P行业的两种发展形式,这两种形式在产品设计、风控、营销推行、客户服务、组织文化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别,互相转化的也许性不大。这意味着,习惯做大额融资项目标平台,很难转型去做小微业务,监管强迫性的乞贷额度规定,不只不会增进这些平台主意向小微业务转型,反而也许增进这些平台通过去P2P化来躲避监管规定,因此很难从根本上处理信贷资产集中度问题。
北京地区一名网贷平台负责人表示,实践的过程当中也许会碰到一些困难,特殊是缺少全国一致的信息共享平台,使得没办法判断乞贷企业累计乞贷有无达到上限。从根本上讲,避免网贷平台信息集中风险,需求树立完善的征信系统,能够比较整体地体现乞贷企业的负债情形和信誉情形。
业界也呼吁网贷监管细则尽快出台。薛洪言表示,从如今来看,各方对P2P行业的商业形式和潜在问题熟悉已经比较明了,对P2P行业将来的发展定位也基本构成了共鸣,征询看法稿的出台也有了多半年时间,各方已经充足发表看法,所以,监管细则出台的机会已经比较成熟。另外,监管细则的尽快出台有助于消除部分从业者的张望立场,加快行业转型和标准发展。
上述网贷平台负责人表示,最近监管动作一再,不只中国互金协会陆续完善各项请求,资金存管细则等政府方面的办法也陆续公布,管理方法也许赶在这波监管高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