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讯:财政部:规范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记者汪奥娜、郁琼源)财务部日前印发了《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进一步标准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应用和管理,提升资金应用效益。
依据方法内容,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应用方向包含:由科研院所自主选题展开的科研工作;所属行业基础性、支持性、应急性科研工作;团队建设及人才培育;展开国际科技协作与交流;科技基础性工作等其他工作。
方法指出,财务部负责审定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规划及年度预算,以项目支出“基本科研业务费”方法随部门预算下达。主管部门则负责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中期绩效评价,普通每三年展开一次,对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和应用绩效进行整体考察。中期绩效评价结果需报财务部立案,作为今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科研院所应该在每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交年度经费应用情形报告。
方法规定,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行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持续应用。持续两年未用完或许完成任务目的并通过验收、项目中断等构成的剩余资金,报财务部确以为可留归单位应用的节余资金后,由科研院所依照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和应用请求在2年内兼顾安排。
另外,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中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负责科研工作的比例,普通不得低于年度预算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