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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变更股东应预披露资金来源

栏目:财经    来源:互联网    作者:牧晓    发布时间:2016-07-28 10:36   阅读量:8415   

7月28讯:险企变更股东应预披露资金来源

广州日报讯 (记者周慧)昨日,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增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告诉》(下称《告诉》),请求保险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应该对资金起源、关联关系、股权构造等信息进行预披露。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跟随保险市场的迅速发展,保险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保险公司股权更改也日益频仍,丰富的资原起源激起了保险业的活力,但一部分社会资本通过股权代持等隐藏手段投资入股保险公司,带来必定的风险隐患,有必要进一步增强股权信息披露监管。

《告诉》主要内容包含:一是信息披露的责任人为保险公司股东,股东应该确保提交披露内容的真实完整。二是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决策程序,增资方案或股东变更的详细情形,资金起源声明,股东之间关联关系说明等。三是信息披露的平台主如果公司官方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四是信息披露的时间是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有关决定后的10个工作日。

据介绍,股权管理是公司管理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增强保险公司股权监管,可以在根本上完善保险公司的公司管理和经营管理,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保监会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摸索树立股权管理全链条审盘问责机制,确保股权管理合规、公正、公布,增进保险公司安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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