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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人称民生银行做法不当导致其财产遭冻结

栏目:财经    来源:互联网    作者:夏冰    发布时间:2016-07-28 14:42   阅读量:15962   

7月28讯:东莞商人称民生银行做法不当导致其财产遭冻结

金羊网讯 记者文聪报道:“我和其他俩人一起做的贷款担保,为什么债务还清后,银行不能够厚此薄彼,开具相同的担保消除证实呢?”26日,在东莞市厚街镇经商的王建荣向记者投诉称,民生银行东莞分行的做法致使其6000万元财产被法院冻结,正常的生意经营和生活出现困难。银行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说,因为更改了状师,所以才致使出具文书的表述方法不一样。

还款后并未开具证实

王建荣是东莞厚街祥鸿国际农批城的创始人。2011年3月10日,祥鸿农批曾向民生银行贷款3000万元,贷款刻日到2014年3月10日,王建荣、方茂华、许壮彪等人对贷款做了担保。

“在还款刻日内,我们已经还清了这笔钱,银行也给方茂华、许壮彪开具了消除担保的证实。”王建荣向记者出示了盖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公章的两份《消除担保义务告诉函》,里面都明确写明“现本行作为债权人正式同时担保人消除上述合同项下的连带担保义务。”

王建荣说,因为当时自己并未意识到这份《消除担保义务告诉函》的重要性,所以并未向银行提出开具证实。可是去年年末,他收到了法院的告状状,原告是东莞市隆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隆盛担保说是他们公司帮我们几个人还了银行贷款,由此向法院请求了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受理后冻结了我6000万元的财产。”

还款证实内容不一致

“方茂华、许壮彪等人也是原告,但惟独只有我一个人的财产被冻结了。”王建荣猜想,这是缘由是其别人都开具了《消除担保义务告诉函》,所以本月初他也向银行提出请求,开具相同的证实。“7月25日,银行给了我一份《贷款情形说明》,但里面的内容与方茂华、许壮彪等人的彻底不一样。”

为什么同一笔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证实却不一样呢?王建荣很不睬解。民生银行东莞分行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称,银行是坚持中立立场,银行方面开具有关文书都需求询问状师的看法。“方茂华等人的《消除担保义务告诉函》是2014年开具的,当时的状师目前已经辞职,不一样的状师关于出具文书的表述方法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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