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农村地区出现了因农房重建而导致邻里之间出现相邻土地使用纠纷的情况。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有的采取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妥善化解,而有的则拳头相向,到最后不仅没能解决纠纷,双方还不同程度受到人身伤害。
面对这类纠纷,宝兴县在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邻里纠纷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着重从“邻里情”这个角度打开双方心结,妥善化解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
基本案情
宝兴县五龙乡群众彭某与高某系邻居,两家房屋相邻。2014年年初,彭某在房屋重建过程中因边界问题与高某发生争执。4月上旬,彭某家重建房屋修至第二层时,必须对高某房屋的下水道及雨棚进行改造后才能继续施工。为加快进度,彭某在未与高某进行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将高某家的下水道割断阻塞。双方因房屋重建引发的积怨全面爆发,口头争吵很快发展至肢体冲突,两家人在冲突中不同程度受伤。
调解过程
五龙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获知这一情况后,主动跟进调处此案。
调解开始前,调解员到建房现场进行详细查看,分别与争议双方进行初步沟通,并听取纠纷双方对争议的看法和解决问题的想法。在此基础上,调解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纠纷调处方案。在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的第一次协商过程中,由于双方怨气较大,矛盾尖锐,双方在争吵中不欢而散。
“你看,你们两家一直都是邻居,这点小事只要你们双方都各自退让一点,就能够妥善解决。”“今后大家还要住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没必要为这点小事儿一直闹得心里不舒服。”调解员在随后的两个月中,多次上门走访,与争议双方进行深入交流,从邻里情角度耐心劝解,并结合争议当事人在每一次协商中的细微内心变化调整工作方式。
2014年6月下旬,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通过前期工作,争议双方的态度发生明显改变,调解员抓住时机,综合双方意见提出解决纷争的建议。最终,在调解员耐心宣讲下,争议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因伤住院医疗费用、下水管道及雨棚改造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至此,纷争成功化解,彭某家灾后农房重建得以顺利进行。
借鉴意义
面对纠纷,需要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工作,坚守依法调解这个根本原则,并结合“远亲不如近邻”展开劝解,在化解纠纷的同时让双方消除积怨和隔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纠纷各方和睦如初,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化解纠纷,消除隐患的功能。
姜显东 记者 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