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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在成都设总部最高可获4000万元支持

栏目:商业    来源:互联网    作者:柳暮雪    发布时间:2016-09-01 01:21   阅读量:10520   

新华社成都8月31日专电(记者胡旭)成都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速发展示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看法》,提出大力发展保险总部经济,对在该市新设立(迁入)总部或许区域总部的境表里保险法人机构,依照注册资本(营运资金)的1%赋予一次性资金赞同,最高赞同金额为4000万元。

看法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成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顺应的现代保险服务系统,构建全国抢先、辐射西部、繁华高效、功能齐备的保险市场,发展成为中西部保险中心。

看法还提出,加速保险机构组织形式创新,赞同设立互相保险公司及自保公司等新型保险机构和农业保险、义务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优化保险中介市场构造,推进设立更多保险掮客、保险公估、保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赞同设立互联网保险公司和新型保险峻故旧易平台,赞同保险机构积极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增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形式创新。

据了解,该看法估计将于2016年9月下旬开始实施,有用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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