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专员办
绩效评价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其开展的方式直接影响评价结果。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要素,以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
一是评价的时间节点。绩效评价时间节点的确定应充分考虑项目性质,至少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一个完整年度过后开展,效益显现缓慢的项目应考虑连续三个年度后再开展绩效评价,便于数据的收集和对比分析。部分农业项目实施完成后仅过一季就开展绩效评价,粮食产量、年收入的变动、土壤有机质的提升等数据都难以获得,项目实施效果难以评价。
二是问卷设计。调查问卷的设计应充分考虑项目特性和受调对象的实际情况。尤其农业项目的问卷调查对象是实际参与农业生产的农民,问题的设计应考虑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要细化不要宽泛,要明确不要模棱两可。比如笼统地问项目实施所带来的家庭年收入变化,可能就不如问项目实施节约了几个劳动力、每个劳动力外出打工一天的收入、节约的化肥、水电等成本所获得的数据准确性高。
三是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评价体系通常由项目规划、项目实施、实施效果等内容构成,实施效果通常占有较大比重。实施效果项下各指标权重往往体现了政策导向,但具体赋权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个别指标权重较大可能会掩盖项目总体实施效果,导致做出偏颇的评价。因此权重的确定应经过科学评价,在体现政策导向和项目整体实施效果之间寻找平衡。
四是评价结果的利用。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评价结果应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在财政资金总量一定的情况下,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将财政资金集中投入到绩效较好的项目中,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五是专员办参与绩效评价的数量。合理控制绩效评价的数量有利于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专员办参与绩效评价有利于充分发挥就地监管的优势,结合对驻地实际情况的了解,排除影响绩效评价的干扰因素,有选择有重点地完成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