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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成立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30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栏目:消费    来源:东方网    作者:山歌    发布时间:2017-06-18 12:22   阅读量:15149   

新华社南宁6月17日电(记者唐荣桂)记者从广西桂林市旅发委了解到,由桂林市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设立的桂林市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近日成立,游客在协会所属成员单位购物可享3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根据桂林市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的规定,游客在桂林市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所属的60多家成员单位内购买的商品,自购买之日起30天内,在保证商品没有人为损坏或物理变化的条件下,可凭购买凭证提出无理由退货,使消费者和游客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监理中心设立了40万元的退货保障金,为退货服务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监理中心还承诺从受理到完成退货服务,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桂林市旅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监理中心是规范旅游购物,优化旅游环境和提升旅游市场满意度的有力手段。旅游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中心后续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旅游商品退货流程,保障游客退货渠道畅通,维护游客在桂林旅游期间的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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