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一)公司于2017年5月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姚北支行签订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7年第18期
2.产品编码:NB082017018062D01
3.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1,000万元
5.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6.产品期限:62天
7.产品起息日:2017年5月5日
8.产品到期日:2017年7月6日
9.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70%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姚北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于2017年5月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姚北支行签订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7年第19期
2.产品编码:NB082017019157D01
3.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4,000万元
5.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6.产品期限:157天
7.产品起息日:2017年5月5日
8.产品到期日:2017年10月9日
9.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95%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姚北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除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外,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如下:
已到期并已按期收回本金和收益的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5,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姚北支行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