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外国国家工作人员
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的人
来自省外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入境时48小时内查验健康码,通信旅行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入川查验后正常通行省内其他市已实行入川即检措施,经调查核实后正常通行
从A类和B类地区来的人
四川省甲,乙类地区人员在落实入川即检相关要求后,应立即按照就近的人员分类管控要求,相应措施如下:
1.对7天内曾在四川A类地区生活过的人员,实施集中隔离,直至其抵达四川后7天第1,3,7天检测咽拭子核酸,最后一次双采集双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2.对来川7天内有B类地区居住史的,采取以下方式实施分类管理:
对曾在当地有疫情的县生活过的人员,应在家隔离至抵川后7天1,3,7日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最后一次双采样双检测为阴性后解除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对已在其他县居住的人员,入川后每三天进行两次咽拭子核酸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方可外出或聚集。
3.对省内其他市已实施A,B类管控措施的,经核对核实并提供核酸检测48小时阴性证明后,进入状态正常通行。
从省到州的人员
14天内,该县无本地新冠肺炎阳性者来州检查健康码绿码和通信旅行卡后,正常通过
14天内,闭环控制人员中发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的县来者,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现场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出来前不要外出或聚集
14天内,来社会人员中发现新冠肺炎阳性人员的县的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到达目的地达州后24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14天内,来自当地聚集性疫情发生县的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达州目的地后每3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