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商务厅发布《全省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下拨5000万元资金,用于促进汽车消费,活跃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提振汽车市场。
《方案》明确,9月1日全省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开始,10月31日结束,直至省级补贴资金用完补贴对象是全省居民参加补贴活动的车型为7座以下家用轿车具体补贴标准为:以新车成交价为基础,每辆新车10万元以下补贴1000元,买新车10—20万,补贴3000元,新车每超过20万元,补贴5000元以旧换新汽车并在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500元
本次活动按照省统筹安排,市组织实施,企业积极参与的原则,统一促消费政策,统一活动时间,统一补贴标准,组织全省规模以上汽车经销企业,开展新车推广,以旧换新,汽车下乡,新能源汽车推广等系列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雄安新区配合全省统一行动,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汽车经销企业广泛宣传,烘托氛围,让利销售,促进全省汽车消费促进活动的实际效果具体补贴方式,各城市可因地制宜选择发放代金券,赠送加油卡或直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