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6日发布的《2021年中国生态环境公报》和《2021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顺利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生态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用四个多总结了2021年的生态环境:
首先,空气更清新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数量和优良天数比例继续上升,主要污染物浓度全面下降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218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64.3%,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例为87.5%,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均首次同比下降,其中PM2.5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十三五以来,实现六连降,O3为1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7%,PM2.5和O3浓度连续两年双下降京津冀,长三角,魏奋平原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是水体更清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9%,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实现了六连涨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长江,珠江流域继续为优,黄河流域明显改善,淮河,辽河流域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全国地下水质量ⅰ—ⅳ类点的比例为79.4%地级及以上城市监测的876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4.2%,总体保持稳定
所辖海域海水质量整体继续改善,水质优良的海域比例继续增加,四类较差的海域面积继续减少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占97.7%,同比上升0.9%,四类劣海域面积同比减少8720平方公里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81.3%,同比上升3.9%
第三,土壤更安全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总体稳定中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5.4%,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夜间82.9%,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重点设施周围的辐射质量和辐射环境水平总体良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已降至十四五时序进度
第四,生态更加美好全国生态质量指数值为59.77,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ⅱ级,表明我国生物多样性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高,生态结构完整,功能完善其中,生态质量为一级的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7.7%,主要分布在兴安岭东北部,长白山,青藏高原东南部等地区,ⅱ类县占32.1%,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昆仑山,四川盆地,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中下游平原一类和二类合计6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