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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三部门: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

栏目:产业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兰心雪    发布时间:2022-09-29 14:12   阅读量:5497   

统景财经APP获悉,9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并允许100%税前加计扣除2022年第四季度所有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政策企业选择当年适用该政策的,扣除不足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结转以后年度使用企业在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享受R&D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待遇时,第四季度的R&D费用可自行选择按全年实际发生的R&D费用数计算,或按全年实际发生的R&D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数与2022年实际经营月数之比计算

财政部等三部门: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

全文如下: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公告2022年第28号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设备,新器具,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税前加计扣除100%。

2022年第四季度所有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政策企业选择当年适用该政策的,扣除不足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上述设备,器具是指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和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注意执行。

享受此项政策的企业的税收征管,按照现行征管规定执行。

二,目前适用R&D费用税前扣除比例为75%的企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税前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企业在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享受R&D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待遇时,第四季度的R&D费用可自行选择按全年实际发生的R&D费用数计算,或按全年实际发生的R&D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数与2022年实际经营月数之比计算。

企业享受R&D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相关政策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完善R&D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R&D费用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

2022年9月22日

上映日期: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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