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30日称,我国将自9月1日起将各省(区、市)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此次下调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用气行业企业负担70亿元左右。
发展改革委称,国家根据天然气管道定价成本监审结果下调了管道运输价格,并结合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促成此次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下调。
今年上半年,发展改革委对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进行成本监审,核定后的13家企业管道运输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右。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政府管理价格的非居民用气每年约700亿立方米,以此测算,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元,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集中供热、出租车,以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70亿元左右。如果考虑对市场化定价天然气的带动影响,占国内消费总量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气价格都有望降低,降价总额可达160亿元以上。
“此次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下调,是价格改革和税收改革双重红利释放的结果。”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研究员景春梅说,这将有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天然气清洁能源推广利用,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
发展改革委要求,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供应各地的门站价格原则上要同步等额降低;各地要结合门站价格降低、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下调对终端销售环节的影响,以及加强省内输配价格监管等因素,尽快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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