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7月19日宣布,36种药品经谈判成功正式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
这36种药品多为高价刚需药,谈判后的医保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将大为减轻,也兼顾了医保基金的负担能力。
支持医药创新
此次纳入药品目录的36种药品,包括31种西药和5种中成药。
西药中有15种是肿瘤治疗药,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种,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多个社会比较关注、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靶向药位列其中。
其他药品分别为治疗心血管病、肾病、眼病、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药物,以及两种罕见病药品即治疗血友病的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重组人干扰素β—1b。
中成药中有3种肿瘤药以及2种心脑血管用药。此外,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充分体现了对医药创新的重视和支持,列入谈判范围的西达本胺、康柏西普、阿帕替尼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全部谈判成功。31种西药中有22种进口药和9种国内药。
患者负担减轻
据了解,此前这些药品临床价值高但价格较贵,患者负担重。如乳腺癌靶向药曲妥珠单抗,2016年国内市场价格约为每单位24500元。此次谈判后,曲妥珠单抗进入医保药品目录后的支付标准降至每单位7600元,降幅约为69%。考虑到进入乙类目录后,医保基金将支付70%多的费用,患者个人负担的费用进一步减轻。同时,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患者再不用为了省钱到周边国家和地区买药了。
利于企业发展
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介绍说,这是我国首次开展药品目录准入谈判。
今年2月,人社部印发了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随后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了44个价格相对高的专利、独家药作为拟谈判药品,由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企业展开谈判以确定适当的医保支付标准。最终,44个药品中谈判成功36个。这一全新尝试在明显扩大保障范围的同时,有效控制了医保基金支出和社会医药费用负担。药品企业的药品价格虽然大幅下降,但纳入目录后将被更多地使用,也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