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8 月
新版《贸易信贷调查制度》正式实施
样本企业首次报送 7 月数据
与旧制度相比,调查企业由分层抽样改为规模以上企业调查,统计口径调整为依照企业 会计账,填报全口径贸易应收应付,不再按照权责区分银行融资或者企业信贷。从样本企业情况看,不同类型的样本企业对贸易信贷工具的运用存在差异。
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位居贸易信贷规模前两位,个别行业贸易信贷具有明显特征。
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企业在应收、应付、预收、预付中的合计占比分别为 95%、93%、84%和 66%,是贸易信贷最主要的运用者,其中又以电子设备制造业规模最大(应收和应付占比均超过 50%)。运输设备制造业和航空运输业较为特殊,分别在出口预收和进口预付中的占比(23%和 32%)远高于其在出口和进口中占比(2%和 1%)。
外商投资企业利用贸易信贷融通资金,规避汇率风险甚至主动开展财务运作获取收益的意识高于内资企业。
一是出口应收和进口预付中分别有 57%和 43%来自于外资企业,低于外资企业在出口和进口中的占比(60%和 52%),但从月度数据看,外资企业在出口应收中的比例由 7 月的 52%升至 11 月的 57%,是出口应收规模增长的主要来源。
二是进口应付中 62%来自于外资企业,高于外资企业在进口中的占比 10 个百分点。
外资企业在汇率及利率等环境变化下,利用跨境资金调度的天然优势开展财务运作,对贸易信贷资产工具尤其是应收的运用明显增加,通过资金滞留境外获取收益。
大型企业运用贸易信贷的能力较强,预收预付的集中度高于应收应付。
一是前 10和前 100 家样本企业的应收、预收、应付和预付占全部样本企业的比例均远高于其出口和进口规模占比。
二是出口预收和进口预付集中度更高,前100家样本企业占比高达75%和 96%(对应出口和进口占比仅为 6%和 12%)。
三是出口应收和进口应付排名前 100家的样本企业中分别有 61 和 46 家来自电子设备制造业。
出口应收和进口应付中近六成为对关联企业的贸易信贷,大型企业、外资企业、制造业企业与关联企业的应收应付往来较多。
一是出口应收和进口应付中分别有 57%和55%来自关联企业,而出口预收和进口预付中关联企业占比仅为 10%和 16%,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应收应付来融通资金较为常见。
二是大型企业关联交易情况比较突出,出口应收和进口应付排名前 10 家企业的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余额占比分别为 81%和82%。
三是外资企业的应收、应付款较多从境外母公司或关联企业处获得,占比分别为79%和 68%。
四是制造业企业与关联企业的应收应付往来较多,尤其是电子设备制造业对关联企业的应收、应付占全部应收、应付的比例达到 81%和 66%(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