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李丽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公布告诉,自2016年9月15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出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改案》附表所列201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行初次降税。
这些产品对应我国税则中480多个税号,包含新一代多元件集成电路、触摸屏、半导体及其生产设备、视听产品、医疗器械及仪器仪表、生产信息技术产品所需的专用零附件及原材料等,其中大大部分产品的进口关税将在将来3年或5年降为零,少量产品的关税将在将来7年降为零。
此次降税是为了落实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扩展信息技术协议产品范围谈判成果。2015年12月16日,包含我国在内的24个加入方在肯尼亚内罗毕一起发表部长宣言,明确各加入方要束缚并慢慢撤消201项产品的关税。
《 人民日报 》( 2016年09月17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