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证监局今日依法对潘文韬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华创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自被采取措施之日起3年内,潘文韬不得担任与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相关的职务或实际履行相关职责。
全文如下:
证券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合规、勤勉尽责是行业发展之基,直接关系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市场正常运行。全行业应当以此次事件为戒,对照自查自省,筑牢珍惜职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的思想防线,扎紧合规内控“篱笆”,把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理念融入业务全过程,以良好的文化积淀促进机构行稳致远和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