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股权转让事宜终于尘埃落定,公司原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高瓴资本旗下的珠海明骏投资公司达成协议,格力电器最终变身为一家无实际控股人企业。混改的成功,也让董明珠和格力电器再迎蝶变,另外从混改效果和意义来看,这样的混改也极具推广效果。
混改成功让董明珠迎蝶变
此次格力电器的混改,比较理想地体现了中央提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精神,使国资管理人真正从原来的“管企业”转身为“管资本”,让格力电器无牵绊地投入到市场,更好地为股东创造利益。
在董明珠的带领下,格力电器已经成了一家给股东创利丰厚的优秀上市公司,但董明珠在市场的开拓中经常受到控股大股东的制约。不论这种制约是否具有合理性,从客观讲,国有大股东的特殊性和上市公司的市场性很多时候会产生矛盾,制约上市发展。这也正是近几年来董明珠积极寻求外部资本进入动力所在,而混合所有制改革则为她提供了理想的平台。
格力电器此次混改后,成为无实际控制人公司,这将有利于董明珠更好地驾驭格力电器。由于股权高度分散,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制衡,避免了控股股东的“一言堂”。同时,它还能够给公司经理人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从而真正让上市公司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治”,股东对资本负责,经理人对经营利润负责,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能够更好地体现出来。
为了保证此次交易的成功,特别是保证交易不会引入“野蛮人”,格力电器作了精心的部署。今年9月,董明珠等18位格力电器高管成立了珠海格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其中董明珠持股95.482%。在管理层权益安排上,管理层实体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珠海明骏6.3794%的出资额,同时通过一系列的股权安排,使格臻投资成为格力电器的管理层实体,以董明珠为首的管理团队在格力集团的话语权得到了加强和巩固。
通过一系列看上去有点眼花缭乱的股权结构重组,使得格力电器的股权结构趋于合理化,董明珠一直期待的全球化战略也有了推进的可能。董明珠这位优秀企业家也会再次“蝶变”,她能够给格力电器带来什么样的变化,能够给包括格力集团这个国有股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带来什么样的回报,是市场所关心和期待的。
格力混改模式极具推广价值
格力电器此番通过股权重组实现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整个A股市场都具有很重要的推广价值。
无实控人的上市公司,在A股市场上并不是首例,目前的A股有200多家,他们经营更灵活,市场表现也优于“一股独大”公司。像格力电器这样,在上市以后通过国有股主动转让而转变为无实控人公司,实现公司内部股权的优化组合,还是不多的。
在多年的国企改革中,曾经将国有股在二级市场减持作为一个重要目标,但在IPO对市场“吸金”强烈的情况下,这条路完全走不通。此次格力集团通过向珠海明骏转让部分国有股,达到了“一石三鸟”的效果,既引进了与管理团队合拍的优质投资机构,又让国有股得到了变现,获得400多亿元的收入,国有资产的价值得到了物化体现,更重要的是未对格力电器的股价走势产生冲击而且还起到了利好作用。
在格力电器的这次股权重组中,董明珠发挥了重要的主导作用,这是其获得成功的一个关键,她曾明确表示不欢迎“野蛮人”。而此次格力电器的混改中,珠海明骏则明确表示了善意的合作意向,使这次重组得以顺利推进。由此可见,在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中,原控股大股东实现自我利益,但也必须兼顾到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这对于国有股股东来说尤为重要。
当然,董明珠个人作为格力电器的领军人物,对格力电器拥有强大的话语权,无论在公司内部还是市场上,都具有充分的人格魅力,这也使格力电器拥有了一笔独特的无形资产。董明珠多次表示厌恶“野蛮人”。但“野蛮人”在资本市场不是贬义词,而是资本交易中出现的一个正常现象,再某些方面,对于促进上市公司治理优化、市场交易活跃都有正面作用。如果格力电器按照董明珠的设想要在全球化战略方面迈出大步,那么未来如何面对可能出现的“野蛮人”,是需要董明珠和她的团队认真思考的。而无实控人的股权结构,也容易引起“野蛮人”的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