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7月15日消息,2019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94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42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78元,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3281元,增长9.0%,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6.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9536元,增长8.2%,是平均数的91.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6601元,增长9.2%,是平均数的84.9%。
按收入来源分,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793元,增长8.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5%;人均经营净收入2467元,增长8.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1%;人均财产净收入1321元,增长13.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6%;人均转移净收入2715元,增长6.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7%。
居民消费支出方面,2019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330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565元,增长6.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310元,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2950元,增长4.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8.6%;人均衣着消费支出731元,增长3.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7.1%;人均居住消费支出2389元,增长10.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3.1%;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621元,增长3.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0%;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387元,增长7.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4%;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033元,增长10.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0%;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941元,增长9.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1%;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278元,增长9.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