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越南财政部已向国会提交了一项提案,要求对中小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进行立法。
该提案将涉及对上一年营业额在30亿越南盾(约12.9万美元)至50亿越南盾(不超过50亿越南盾)之间的企业实行17%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越南的法定税率为20%),前提是这些企业的员工人数不超过100人。
上一年营业额低于这一标准的企业,如果雇佣人数不超过10人,公司所得税税率将降低为15%。
根据某些条件,该提案还将为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两年的免税期。
也有一些企业和收入将不包括在降低的公司所得税税率范围内,包括房地产收入、采矿和其他自然资源公司、对各种项目的投资以及外国生产和经营活动。(张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