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相关部门将根据经济金融形势需要,进一步扩大外资银行境外融资外债规模,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同时,引导外资银行外债结构优化、投向合理、效益提高。
据悉,境内外资银行(简称“外资银行”)2019年度(2019年4月—2020年3月)中长期外债规模申报工作已于近期全面启动,相关申报工作将截止到2019年2月15日。
按照要求,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分别通过商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外国银行分行由其境内主报告行通过主报告行商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没有主报告行的通过商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
据悉,申报材料包括2018年业务经营概况、外债规模及当年外债余额情况,2018年外汇资金来源情况,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及用途说明,以及近3年中长期外汇贷款总量情况等。
对于中长期外债有规模调整需求的外资银行,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调增规模。外国银行各境内分行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可相互调剂使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外债使用方向上,各外资银行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战略规划的重点方向用好外债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外资银行按季度报送外债执行情况,切实防范外债和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