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央行发布公告称,自2017年9月1日起,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1年(不含)的同业存单,取消2年和3年期同业存单,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
大部分业内人士表示,此政策对市场影响不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将同业存单的期限明确为不超过1年,有利于适当缩短同业存单业务期限,促使同业存单回归其调剂金融体系内部资金余缺的本质属性,避免金融资源长期在金融体系内流转,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同时,也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中“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的要求保持一致。
“模拟测算显示,明确同业存单的期限不超过1年对同业存单市场的影响不大。”孙国峰指出,目前,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的发行量和余额均相对较少。从发行量看,今年前6个月,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的发行量为372亿元,仅占同业存单发行总量的0.4%。从余额看,截至今年6月末,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余额为1115亿元,仅占同业存单余额总量的1.4%。同时,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对存量同业存单的正常到期兑付也不会产生影响。
从发行量看,今年前6个月,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的发行量为372亿元,仅占同业存单发行总量的0.4%;从余额看,截至今年6月末,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余额为1115亿元,仅占同业存单余额总量的1.4%。
在31日下午举行的建行业绩发布会上,建行副行长庞秀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此政策对建行不会有实质性影响,“过去建行同业存单发行量很小,建行的流动性管理对其依赖也很小,新规对建行负债业务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从内部来说,由于整个市场流动性比较紧张,建行对同业存单的投放、认购有限。”他说。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随着此前发行的超过一年期的同业存单陆续到期后,未来同业存单应有的特征将更加突出。同时随着未来所有新发行同业存单可能都将在2018年第一季度起纳入同业负债口径接受MPA考核,金融机构目前实施的去杠杆也会得到进一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