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2月10日电(记者 李伟)从今年至2020年,湖北省把减贫实效、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形等,作为37个贫苦县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方法导的年度评价考察重点,结果将与干部的任免直接挂钩。
这是湖北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日前联合出台《湖北省贫苦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与精准扶贫实绩考察方法(修订)》规定的。
据了解,湖北贫苦县的考察内容包含经济社会发展(20%)和精准扶贫(80%)两方面内容。其中,精准扶贫考察内容由减贫成效、精准辨认与动态监测、精准施策落实情形、基本生产生活要求改良、资金应用精准及扶贫投入情形、扶贫开发主体义务落实、嘉奖指标、束缚指标等八个指标组构成。
按年度考察结果,湖北对贫苦县排列出A、B、C、D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A、B等次的贫苦县,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通告表彰,并在财务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赋予嘉奖和倾斜。对持续三年考察结果为A等次的贫苦县党委、政府主方法导,予以表彰和提携重用。
考察结果为C等次的贫苦县,其所在的市(州)党委、政府主方法导约谈其党委、政府主方法导。考察结果为D等次的贫苦县,由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约谈其党委、政府主方法导,指出问题,催促整改。对持续两年考察结果为D等次且整改不力的贫苦县党委、政府主方法导,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调整。
同时,湖北还把省政府与贫苦地区的市(州)、县所签署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义务状中所规定的年度减贫人数和贫苦县、贫苦村出列筹划,作为年度目的管理硬任务和扶贫开发评先表优的刚性要求,凡没有完成减贫目的任务的一概不得加入A、B类评选。
对提早完成脱贫目的的贫苦县,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消除有关贫苦县限制或制止的事项束缚,但仍可持续享用规划刻日内的扶贫开发政策,次年起不再参加贫苦县考察,并按有关政策予以表彰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