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朝鲜族妇女协会成立于1989年6月,现有会员420人。
27年来,该协会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下,一直奉行贡献、友好、合作、提高的原则,与各族人民长久融合、共建家园。
1995年在长春市妇联、长春市民委的号令下,长春朝鲜族妇女协会正式展开“代理妈妈”活动,她们以广博、温馨的母爱,为代理的孩子找回了童年的欢快。
该协会捐助的孩子不只有朝鲜族,还有汉族、蒙族、满族、回族等各个民族。据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明恩介绍,捐助活动一年进行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每个孩子半年最少能够领到500元钱,一年1000元钱。到今年上半年已经进行了41次的“代理妈妈”捐助活动,一共捐助1400个学生。
据了解,会员中有一小部分是企业家,大部分是工薪阶级,还有一些专职妈妈也是其中的会员,还有团体代理妈妈,每个分会合体代理1到2个孩子。
据了解,这些年来,这个协会已经为汉、朝、回、蒙等民族贫苦学生无偿捐助学费及物品近100万元,已有1349名孩子在协会代理妈妈的关爱中成长成才。2007年,协会赞助的朝鲜族中学贫苦学生柏雯英以674分夺得全省理科第一位,被北大登科。
从1989年开始,协会保持举行了32期朝鲜语学习班,为2100余名学生免费提供语言培训;持续15年展开家政与餐饮等技巧培训,帮助600余名朝鲜族妇女成功完成工作。每年进行“好婆婆”、“好儿媳”、“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鼓励会员争做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优越风气的提倡者。积极加入社会公益活动,为汶川地震灾区捐钱,到九台、双阳等洪涝灾区进行慰问;到农安“老兵大院”慰问加入过朝鲜战争、对越自卫回击战的老兵。协会艺术团,屡次在省内巡回表演,在中国电影节开幕式上表演民族舞蹈、在2008年奥运火把传递开幕典礼上进行表演、加入了中央电视台舞蹈竞赛,充足展示了长春市朝鲜族妇歌女观向上的精神面貌。
长春朝鲜族妇女协会前后被吉林省政府评为“吉林省民族团结提高先进团体”,被长春市政府评为“长春市民族团结提高先进团体”、“保护未成年人先进团体”、“关心和保护下一代青年人先进团体”,被长春市妇联授予“大义妈妈”荣誉称号,今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团体”荣誉称号。
中国吉林网记者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