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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子公司监管趋严强化合规风控要求

栏目:财经    来源:互联网    作者:宋元明清    发布时间:2016-08-13 17:41   阅读量:12438   

8月13讯:基金子公司监管趋严强化合规风控要求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监管请求逐步趋严,同时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将树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指标系统,以完成更为完善的风险管理。

证监会昨日起就《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下称《子公司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下称《专户子公司风控规定》)公布征询看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新闻公布会上对此进行了介绍和说明。

基金子公司监管趋严

2012年11月1日,证监会公布实行《子公司规定》,许可基金管理公司设立销售子公司和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下称“专户子公司”)。3年多来,基金子公司出现迅速发展态势。

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79家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下称“专户子公司”)的管理规模已经冲破11万亿元。

邓舸表示,基金子公司在满足住户财富管理需求、构建多条理金融服务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施展了重要用处,但与此同时,一些问题和风险也日趋呈现。

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展开了基金专户子公司的业务评价和风险排查工作,排查出的风险隐患主要体目前:偏离本业,大批展开“通道业务”,产品构造互相嵌套;疏忽本身人力资源特色和管控能力,自觉拓展高风险业务;风险控制、合规管理软弱,鼓励机制短时间化;资本束缚机制缺失,资本金与资产规模不配套,自觉扩展业务规模;组织架构凌乱,无序扩大。

对此,证监会一方面增强了平常监管,另外一方面则着手抓紧完善监管规则。

在业务标准方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已于前期公布实行,该规定明确了基金专户子公司等机构从事私募资管业务的底线;在基金子公司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证监会同步启动了《子公司规定》的修订和《专户子公司风控规定》的制定工作。

两规定体现三项管理原则

邓舸表示,此次两份法规文件的修订、草拟工作,主要遵守了以下三项原则:

一是增强监管、防控风险。在主体监管上,系统性规制了子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好处抵触,以强化“子”公司的定位和母公司的管控义务;在风险防控上,构建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系统,推进行业树立整体风险管理系统,增加抵抗风险的能力。

二是扶优限劣、标准发展。请求分类处置子公司现有业务,引导行业回归资产管理业务的根源,赞同子公司依法合规地进行专业化、特色化、差别化的经营,培养核心竞争力,增进子公司业务有序、标准地发展。

三是按部就班、安稳过渡。容身于市场环境和子公司的实际特色,两项规定在充足评价政策影响的基础上,赋予了充足的法规实用过渡期。

这两项规定公布征询看法的时间是一个月。邓舸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据公布征询看法的情形,认真研究各方反应看法,进一步完善两份文件,尔后尽快公布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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