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讯:天津第二期积分落户受理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得知,本市今年第二期栖身证积分7月25日开始受理,10月31日截止。积分自测分值应达到申报指点分值,2016年申报指点分值为140分。
请求人具有以下要求可解决栖身证积分:在境内具有合法有用户籍身份,持有用的天津市栖身证,在津具有合法稳固的落户地点。请求人在申报单位依法持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不含补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满1年”是指以申报月份的前一个月为截止时间向前推12个月,且这12个月缴费的时间、险种相符有关规定。积分自测分值应达到申报指点分值,2016年申报指点分值为140分。
请求单位可登录天津市栖身证积分专栏(http://www.tjxzxk.gov.cn/jzz/index.jsp)查询政策和预定申报,现场解决地点为:天津市行政允许服务中心(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询问有关政策可拨打88908890、12333。